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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取暖电器产品欧盟市场准入以及合格评定要求

日期:2022-11-21 09:49

目前,家用取暖电器产品相关的欧盟指令一般不强制要求欧盟公告机构参与合格评定,企业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产品符合性评价或自我评价并签署符合性声明:

《1》国内有资质的认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颁发符合性证书,确保产品符合欧盟指令以及标准要求,同时降低认证检测的时间费用成本。 

《2》欧盟公告机构进行检测并颁发符合性证书,企业可优先选择在国内机构或相关公告机构国内分支机构进行产品测试,否则,产品运送到国外进行测试,相对来说,所需的费用较高、时间较长。

 

上述机构进行符合性评价后一般会出具CE标志符合性证书。


家用取暖电器产品欧盟市场准入要求与相关技术法规

 

 

CE符合性证书申请流程一般包含以下环节:

·填写申请表,提供资料,申请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

·机构评估产品检测标准及检测项目。

·申请公司确认方案并提交送样。

·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安排及对技术文件审核评估完整性。

·产品测试符合要求后,向申请公司提供产品测试报告或技术构造文件,测试通过后颁发CE符合性证书。

·申请公司签署自我声明,并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

·按欧盟法规要求保存相关技术文档备查。

 

家用取暖电器产品欧盟合格评定要求与标志

 

 

CE符合性证书申请所需资料一般含以下:

·制造商(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的名称、地址,产品的名称、型号等。

·产品使用说明书。

·安全设计文件(包括关键结构图,即能反映爬电距离、间隙、绝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

·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建立技术资料。

·产品电器原理图、方框图和线路图等。

·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清单。

·测试报告(如有)。

·制造商符合性声明。


家用取暖电器产品企业出口欧盟可利用的互认合作机制:

目前,欧盟各个国家以及中国均为国际电工委员会ECEECB体系成员国,企业可以通过中国的NCB以及CBTL出具的包含欧盟差异的CB测试报告和证书满足欧盟指令要求或申请获得相关机构的符合性证书。

 

家用取暖电器产品企业出口欧盟可选择的国内合格评定机构:

企业可选择国内有相关资质的IECEECB体系国家认证机构(NCB)对出口欧盟的家用取暖电器产品进行合格评定,出具包含欧盟差异的CB测试报告及证书,满足欧盟指令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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